关于规范校外租车管理及严格执行OA流程申报的通知
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外出交通用车管理,提升车辆使用效率,保障出行安全,学校已在OA平台上线“用车申请”及“校外租车申请”流程。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
一、各部门组织教学实践、比赛等团体出行活动时,应遵循“先校内、后校外”的原则,优先申请使用学校自有车辆。仅在学校车辆无法满足调度需求的情况下,方可申请租赁校外车辆。

二、所有租赁校外包车的需求,必须通过OA平台“校外租车申请”流程进行申报。学校办公室在审核时,将结合校内车辆整体使用情况统筹优化安排:如能够通过校车满足出行需求,则不予批准校外租车。

三、近期发现部分部门未经OA申报,直接联系租赁校外车辆出行。该行为不符合学校管理规范,且增加交通出行风险。为严肃管理,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凡需租赁校外用车,必须先在OA系统中提交申请并获通过后方可用车。

四、后续办理校外租车费用结算时,报销单附件中必须附上OA校外租车申请流程的审批页打印件。未提供该审批页的,财务处不予办理报销。

请各部门严格遵守上述要求,共同维护学校交通用车管理秩序,切实防范出行风险。请各部门及时提醒本部门所有教职工按通知执行。